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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考(招)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测算
适用于:1、2006-6-30以后新考录无工作经历人员;2、2006-6-30为试用期人员;
不适用:2006-6-30在册在编的正式职工(此类人员
点击这里
套算);
1、参工时间、任职时间填写4位年份即可,如:1991;
2、大专以上未计工龄学习年限将计入套改年限;
3、1993年-2006年期间考核不称职将在套改年限中扣除;
1、参加工作时基本信息
(1)
人员身份
公务员
机关技术工人
机关普通工人
事业管理人员
事业专业技术人员
事业技术工人
事业普通工人
;是否领导
是
否
(2)学历
小学
初中毕业
高中毕业
职高毕业
技校毕业
技校毕业(高中毕业或高级技校)
中专毕业
大学专科结业
大学专科毕业
双大专毕业
大学本科结业
大学普通班毕业
大学本科毕业
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
六年及以上学制本科结业
六年及以上学制本科毕业
研究生班结业
研究生班毕业
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
硕士学位研究生
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
博士学位研究生
博士后
(3)参工(工龄起算)时间
年
1
2
3
4
5
6
7
8
9
10
11
12
月(起薪时间:
当月
次月
)
(4)试用(见习/初)期
有
12
11
10
9
8
7
6
5
4
3
2
1
月,
无
温馨提示:
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考上公务员,国人部发[2006]58号文件规定: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,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、级别, 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。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,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。
对于这种人员的测算,大家在填写指标时可做比照处理。如需比照工改前参加工作的人员,则需要要通过套改的办法确定。
处理中,请稍后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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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线工资测算网
2、参加工作后变动情况(
转正定级不用添加
)
2.1 职务变化(升降职等)
2.2 级别变化(奖惩、高低定等)
2.3 学历变化
2.4 考核情况
序号
任职时间(
次月1日起薪
)
职级
备注
如有变动,请添加。
年
1
2
3
4
5
6
7
8
9
10
11
12
月
省部级正职
省部级副职
厅局级正职
厅局级副职
县处级正职
县处级副职
乡科级正职
乡科级副职
科员
办事员
领导
非领导
教护
非教护
职务变动
岗级变动
考工晋级
其他原因
序号
时间(
次月1日起薪
)
增减
增减值
备注
如有变动,请添加。
年
1
2
3
4
5
6
7
8
9
10
11
12
月
增加(高定)
降低(低定)
级
档
获奖
处分
其他原因
序号
时间(
次月1日起薪
)
新学历名称
如有变动,请添加。
年
1
2
3
4
5
6
7
8
9
10
11
12
月
小学
初中毕业
高中毕业
职高毕业
技校毕业
技校毕业(高中毕业或高级技校)
中专毕业
大学专科结业
大学专科毕业
双大专毕业
大学本科结业
大学普通班毕业
大学本科毕业
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
六年及以上学制本科结业
六年及以上学制本科毕业
研究生班结业
研究生班毕业
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
硕士学位研究生
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
博士学位研究生
博士后
序号
年度
考核情况
如不填写,默认为称职。
年
优秀
称职
称职以下
不参加考核
3、系统选项
(1) 取得较高学历变动级别的,级别起考年份:
改变
不变
(2) 艰苦边远地区(扶贫县):
非艰苦地区
高定1档(薪级)艰苦地区
高定2档(薪级)艰苦地区
(3)公务员(机关工人)职务(技术等级)变动引发级别起考年份变化的,级别起考年份从
任职
起薪
当年起重新计算(超档差比照处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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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(档次、薪级)套算
清空测算结果
错误提示
4、工资套算结果
特别申明:测算结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不作为任何依据;各地政策有差异,请注意配置系统选项。
您的最近一次工资变动记录如下:
变动时间
变动原因
职务(技术等级、岗位)层次
级别/档次/薪级
下一次正常晋升起算时间
5、级别(档次、薪级)演变明细、推理及依据(不含工资额)
验证码:
获取验证码
特别申明:测算结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不作为任何依据;各地政策有差异,请注意配置系统选项;工资标准可能不是最新的,但是这并不影响演变过程的推算。
序号
起薪时间
原因
职务层次
级别
职务工资
级别工资
级别/档次起考
备注
本次套算主要依据:
公务法、 公务员法、国发[2006]22号、国人部发[2006]58号、国人部发[2006]56号、国人部发[2006]59号、国办发[2015]3号、 国人部发[2006]60号、国人部发[2006]88号、国人部发[2007]100号、2006各地区(部门)工改实施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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